資料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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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修訂應有的格局個人資料保護議題是近幾年政府政策經常受到質疑的面向,也是許多民間企業與研究機構在運作上困擾的問題,主因是台灣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時,並未設立專責機關,是交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不同領域部門之個資保護事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懂個資保護法規與技術,造成規範標準不明等問題。據報導行政院將提出《個資法》的修法,並設立個資保護審議委員會,這是正確的方向。然而個資保護專責機關將來如何發揮功能,也跟整體政策是否有配套設計息息相關,為此本文從資料治理的角度做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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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罩在數位治理上空的一片烏雲最近健保署公告將釋出350萬已過世被保險人之健保資料,供外界研究利用,這些資料都是去連結匿名化處理過的,卻仍引發一些侵犯個資的批評。筆者認為此類批評涉及對於個資法與隱私保護的觀念偏誤,實有必要加以釐清,否則將來政府資料公開的美意將會不斷受挫,實非社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