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倫理
認識人工智慧技術下的自駕車—從道德到隱私問題
完全無人的自動駕駛技術一直是人類夢想中未來世界所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從20世紀開始就不斷有研究者嘗試將無人駕駛的概念實體化,在許多電影中萬能的車輛也反應出了人們對自動駕駛的想像,例如在影集西方極樂園(Westworld)中,自駕車已經成為普遍的交通工具,不需要任何駕駛就可以載乘客到目的地。或許有些電影中的想像以目前的技術來說屬於天馬行空的範圍,但是從電影的世界回到現實中,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要成為電影裡的世界絕對不是一蹴可幾,而我們目前的社會所經歷的就是這段改變的陣痛期。無論是什麼樣自動駕駛等級的技術,在其順利適應在實際的交通運輸前都需要先考慮其所帶來的改變對我們原先生活的影響。
要探討自駕車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前,首先要對自駕車技術有初步的瞭解。自駕車能夠於道路上運行仰賴了包括感測系統例如攝影機、光達以及雷達、定位系統、路徑規劃系統等,結合人工智慧與演算法,透過模擬道路測試或是實際的道路測試,使車輛不斷修正數據,最終達到使自駕車能夠分析環境情況並做出正確駕駛指令的目標。另一個與自駕車類似的名詞為無人車,其意為不需人為駕駛之車輛,然而並非所有的自駕車都能做到無人車的程度,需視自駕車的等級而定。自駕車具有等級之分是因應自駕車所裝設的各式系統多寡還有系統的技術程度所造成自動化程度之差別。目前自駕車的概念涵蓋了從仍舊需要駕駛的車輛到不需要駕駛也能夠在任何路段上完全行駛程度的車輛。有鑒於自駕車一詞可能的自動化程度差距甚大,為了技術交流以及法規制定等的統一性,許多組織或是政府單位包括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都曾制定自駕車自動化程度之標準。目前最廣為被採用的是美國汽車工程師協會(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 SAE)依據技術層面之程度所制定的自駕車自動化標準,其將車輛從零自動化到完全自動化分為6個等級,零級(SAE Level 0)係指沒有任何自動化設備,完全由人為操控的車輛,即使系統具有智慧化的功能,只要操控仍由人類全權負責,則該系統依然屬於零級,例如碰撞預警、車道偏離預警等功能雖然有警示之作用,但並無法主動操控車輛;一級(SAE Level 1)係指部份控制功能自動化,但無法單獨自動駕駛。SAE等級1之自駕車技術例如自動維持車速或是煞車的巡航控制;SAE等級2之自駕車已將多項控制功能自動化,能夠進行車輛轉向及加減速之控制,與SAE等級1最大之差別在於駕駛可以不再是主要的操控者,但仍無法監控駕駛環境,駕駛需要時時密切關注行車狀況;SAE等級3之車輛能夠監控駕駛環境,駕駛不須時時關注行車狀況,能在有程度的限制下分心做其他事情,但仍須保持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控制權之狀態;SAE等級4之車輛則是在特定的環境以及條件下車輛能夠完全自動駕駛以及偵測環境、達到完全的自動駕駛,駕駛人不需有隨時接管車輛之準備,但駕駛環境可能限於高速公路或者其他較為安全之道路;SAE等級5之車輛則是不論任何環境及條件都能夠做到完全自動駕駛,不需駕駛人、方向盤、煞車以及油門等。因此要達到真正完全無人的自駕車,其實需要至少有SAE等級5的技術。
自駕駕駛技術的開發不只會在人類交通歷史上翻開嶄新的一頁,同時其降低的事故機率以及經濟成本也是對社會不容忽視的重大益處,這樣重要的技術創新雖然有眾多優點,但同時也會因為它改變長久以來由人類操控車輛的歷史,有許多過往在交通議題上沒有發生的問題也會一一浮現,成為自駕車發展的一大阻礙。自駕車被廣為討論的問題之一就是自駕車演算法設計所引發的道德問題,因為演算法的設計和人類的思考不同,根據演算法的不同設計,自駕車在真正發生事故時也會有相對應的決策,也就是說在設計時就必須先對一些情況做取捨。以常被討論的電車難題為例,電車難題的討論對於人類雖然充滿反思意義,但是終究僅止於哲學層面,畢竟當人類實際遇到類似的情境時大多沒有思考的時間。然而在自駕車的議題上這就成為了程式設計師需要預先做出決策的難題,即使像電車難題這樣的情況在現實中非常罕見,然而在無可避免的車禍中作出一些選擇卻是必要的。舉例而言一台永遠選擇優先保護其乘客的自駕車可能會受到消費者的喜愛,但是其他無辜的用路人卻可能因此受災。又或者自駕車因為一些狀況不得已會衝撞到前方機車時,自駕車是否應該避免撞擊未配戴安全帽之駕駛,進而達到降低傷亡的目的。若然,則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的駕駛卻會因其奉公守法之行為提高被自駕車撞擊之機會。在2017年德國聯網與自動駕駛道德委員會(Ethics Commission on Automated and Connected Driving)所提出的自動駕駛道德準則中雖然有強調不得因為人的特徵而做出差別待遇,但是如同前面述及之情況,尚有許多人的特徵以外的因素可能會影響自駕車所做之決策,系統的演算法要如何設計才能符合所謂的道德或者能夠被社會大眾所接受都是未來自駕車與人類社會漸漸融合的過程中需要彼此磨合的地方。
另一個道德議題即是自駕車的隱私問題,自駕車能夠在道路上正常行駛需要蒐集非常多的道路資訊去辨識周遭的環境,若是再結合上社群功能、娛樂功能,自駕車將會蒐集非常龐大而密集的資料。而這些資料的蒐集不論是否經過使用者之同意,都會隱含著對使用者各種行為的監視。除此之外,有一些表面上看來沒有疑慮,且為自駕車妥善運行所必要之資訊,例如自駕車偵測之天氣或是路面狀況以及目前的行車位置等,都可能被用來辨識個人。舉例而言,透過資料探勘技術(data-mining technology)能夠從大量的資訊中進行分析,並提取出有價值的潛在資訊的特性,自駕車所蒐集之大量資訊,即可能被用以去辨認車輛甚至是車輛的使用人。而隨著自駕車的技術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功能被整合在一起,自駕車所蒐集的其他資訊也可能會對使用者的隱私造成莫大的危機。例如車輛與其他應用程式結合時輸入之銀行或是信用卡資訊或是一般個人辨識資訊(像是社群網站之帳號及密碼等)、使用者之個人生活方式(例如某診所之病患、某教會之信徒或是某酒吧之常客)、車輛的位置訊息,或是為了避免駕駛員酒駕,自駕車也可能蒐集駕駛員的身體資訊,例如利用呼吸式酒精濃度檢測裝置確認駕駛員吐氣之酒精濃度以及紅外線掃描裝置測量駕駛人的血液酒精濃度等,而在此過程中所蒐集之資料亦能夠用來分析駕駛人的健康情況等身體素質。總體而言,自駕車所蒐集的資料將會大範圍的揭露使用者的日常生活甚至是身體狀況,且不論自駕車蒐集的是哪一種資訊,他都會建構出一種使用者特徵,這些使用者特徵對於政府來說可能成為監視人民的工具,而對於企業來說則可能作為各種商業化的利用。
自駕車的引入能夠為人類社會帶來更加便利、安全、有效率的生活,完整的法規管制能夠幫助自駕車更快速融入現有的交通運輸中,同時也能提升人民對自駕車系統的信任以及接受度。自駕車技術是近年來的新興產業之一,其會對人民現有的權利以及公共的利益產生如何的影響我們目前尚處於想像、推測的階段,因此在此階段最重要的準備即是瞭解此項科技所會引發的法律議題、建立完整的問題架構,其後才能夠針對問題逐一進行解決與控管。
廖曼庭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