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策趨勢
川普擬修「通訊端正法」第230條 美國FCC諮詢公眾意見中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5月26日在推特(Twitter)發布2則與郵寄投票有關的推文,指稱郵寄投票將導致作假與「選舉舞弊」。這2則推文發布後被推特標記「沒有根據」以提醒讀者查證。推特這番做法,立刻招致川普猛烈抨擊。川普在他的推文被加上標註後回擊:「推特現在正干預2020年總統大選。推特徹底扼殺『言論自由』,而我身為美國總統,絕不允許此事發生!」
5月28日,川普簽署一項行政命令,要求各部會檢討「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對社群媒體平台的免責條款,此舉招致社群媒體圈譁然。推特發言人指出,標註川普推文「沒有根據」的決定,由包括推特執行長杜錫(Jack Dorsey)在內的高階行政主管所批准。推特形容川普透過行政命令檢討「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是「針對具有里程碑意義法律的反動和政治化的做法」,強調企圖削弱第230條效力會「危及網路言論的未來」。
臉書發言人說,臉書仍會「促使各平台審查所有可能冒犯人的內容」。臉書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指出,臉書與推特做法不同之處,不採取任何政治立場,已把「事實查核」工作外包給媒體夥伴,臉書的事實查核夥伴也可以透過這項合作取得報酬,就臉書的標準,川普被推特標註需要事實查證的推文還不到被臉書視為影響選民決策,必須特別標註的程度。谷歌發言人則表示,川普的這道行政命令有損「美國經濟」。
社群媒體與傳統媒體差別在於,社群媒體不是因為網站本身的內容受到歡迎,而是透過與用戶創建內容產生互利的過程而受到歡迎,即用戶可以透過平台與全球數十億人輕鬆交流,平台則藉由提供服務來獲得免費的內容。
在這樣的商業模式下,社群媒體平台每天需要管控大量數據,超過72萬小時的影音內容每天上傳到YouTube網站,推特每天約有5億則推文,臉書每天則有超過17億活躍用戶。社群媒體平台要管理這些大規模的數據,勢必要依靠演算法等自動化程序處理,而演算法在改良的同時也會出錯,本來就有可能標記錯誤的可疑內容。倘若「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的免責條款被取消,網路平台勢必要執行更多內容審查,可能進而導致網路言論的寒蟬效應。
◎司法部籲改革「通訊端正法」第230條
6月17日,美國司法部依循川普的行政命令,對「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提出的改革建議,指出該法最初制定的時空背景已與當代產生巨大差異,是時候該檢討「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對社群媒體平台的免責條款。司法部提出4大改革方向,包括鼓勵網路平台處置違法內容、促進公開討論與提升透明度、釐清聯邦政府的執法權限、推動產業競爭。
美國1995年起草「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時,美國提供互動式電腦服務的產業才剛起步,谷歌(Google)還沒創辦,亞馬遜公司(Amazon)和雅虎公司(Yahoo)創辦剛滿一年,當時倘若將網路平台視同電視、廣播電台等傳統媒體,要求網路平台必須為該平台的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就代表新興網路產業的發展將受到極大制約。
因此,本於維護言論自由及產業發展,網路平台適用「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精神,據「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被授權可自主管理網路平台,一方面不需要對平台上的第三方內容負責,一方面也被授權可本於善意的刪除並管理平台上的內容。成為美國網路平台業者保護傘的「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讓網路公司僅在少數情況下會遭到究責,例如違反聯邦刑法、聯邦竊聽法、侵害知識產權或從事網路性交易。
1996年通過的「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指出,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應被視為第三方提供的內容出版人及發表人。這代表對於用戶推文和臉書貼文,推特和臉書(Facebook)不會被當成出版人來規範,對於不當的內容,這些網路公司得以免責,同時也得以規範旗下平台上的內容,例如仇恨言論。
然而,隨著推特、臉書等網路平台逐漸成為美國民眾獲取資訊的主要管道,提供互動式電腦服務的產業不再是需要政府扶植的新興產業,一些科技公司甚至已躍升為美國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對於在網路平台上大量流竄的假新聞、外國政治倡議、色情復仇(Revenge Porn)內容,呼籲平台業者介入管制的訴求漸增,來自共和與民主兩黨檢討「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免責條款的聲浪也愈來愈大。
◎來自兩黨的政治壓力
美國民主黨總統參選人拜登(Joe Biden)今年已多次針對「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議題表態,指出應該「立即廢止」該法。拜登認為,「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的免責條款助長社群媒體平台散播不實資訊和外國政治倡議,該法應該被廢止,社群媒體公司也必須被要求承擔起傳遞錯誤資訊的責任。
共和黨方面,除了川普簽署的行政命令責成各部會就「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提出檢討。與此同時,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霍利(Josh Hawley)、柯頓(Tom Cotton)、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等人也共同起草「限制第230免責條款法案」(Limiting Section 230 Immunity to Good Samaritans Act),提議取消大型網路公司受「通訊端正法」第230條保護的免責待遇。
霍利聲稱,推特、臉書、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長期在未告知用戶的情況下審查共和黨的政治言論,「通訊端正法」第230條遭到各級法庭不當擴大與改寫,國會應採取行動,確保審查言論的不當業者無法享受第230條的免責待遇。布萊克本表示:「矽谷自主管理的時代已經結束。我們不會再讓大型科技公司躲在這個免責條款背後,壓制競爭對手或言論自由。」
分析指出,共和、民主兩黨對社群媒體都有強烈不滿,共和黨指控推特和臉書「執法標準」偏頗,長期打壓他們的言論。民主黨認為社群媒體長期放任不實資訊散播、助長民粹主義,未能負起有效監管錯誤資訊的責任,也要為川普2016年當選總統負起一部份的責任。兩黨都曾多次威脅網路平台業者,揚言「取消第230條」。
值得注意的是,「通訊端正法」第230條適用的「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精神,並不能與「政治中立」畫上等號,與此同時,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約束對象主要也是公部門,而非私人企業。就現有規範,究竟應該由哪個主管機關認定網路平台是否有違「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精神,且認定時是否該採納「政治中立」標準,兩黨都無法取得共識。
◎川普撤回FCC委員任命案
7月27日,美國商務部國家電信與資訊管理局(NTIA)以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的名義,責成FCC根據「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說明及釐清社群媒體公司對平台用戶所發布內容的免責程度、社群媒體平台公布內容審查機制的義務,及社群媒體審核及編輯用戶所發布的內容,是否超出「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的規範。
NTIA請求FCC釐清「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對社群媒體平台的適法性,是因川普5月28日簽署的行政命令。羅斯指出,川普簽署行政命令檢討第230條是為了保障美國公民在網路平台上的言論自由,讓廣大美國公民發表意見的權利,不會遭受少數社群媒體巨擘的選擇性審查或不合理限縮。
8月3日,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主席帕伊(Ajit Pai)回應NTIA,宣布FCC將在未來45天就「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諮詢公眾意見,讓所有美國公民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享有充分發言的權利。此前,民主黨多次呼籲FCC駁回商務部的請求。
FCC宣布諮詢公眾意見的做法,代表FCC至少需要花45天蒐集請願後,才能討論是否就「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對網路平台採取新規定,倘若FCC後續決定起草新規定,則還要再花更多時間蒐集更多公眾意見,才能提出草案。這意味著FCC必定要在今年11月美國總統大選後,才可能在該議題上有所進展,且過程中FCC隨時可以終止這項議題的討論。
帕伊3日宣布諮詢公眾意見後,川普當天隨即撤回共和黨籍奧里利(Mike O'Rielly)在FCC第二個任期的任命案,奧里利今年3月獲白宮任命後,仍在等待參議院確認該項提名案。知情人士向華爾街日報透露,奧里利因為沒有力挺川普在第230條的立場,遭到白宮撤回他的FCC任命。
(編譯撰稿者:劉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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